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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向法庭提交带有“豆包AI”水印的伪造证据,法官依法予以训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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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27 / 0 评论 / 0 点赞 / 0 阅读 / 0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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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ithome.com/0/908/471.htm

原文作者:浩渺


原告向法庭出示伪证带有豆包 AI 水印,法官依法对其予以训诫

IT之家 12 月 27 日消息,近日,湖北孝感大悟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时,精准识破原告方利用 AI 技术伪造证据的行为,依法对其予以训诫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捍卫司法权威与诚信诉讼底线。


2024 年 5 月,李某与熊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约定租期及租金,并明确后半年租金须于 2025 年 3 月前付清。租期届满后,因熊某未支付后半年租金及水电费,李某将其诉至法院,并委托女儿董某代理诉讼。


庭审中,李某未能提供熊某欠缴水电费的有效凭证。董某当庭称熊某系该房屋首位租客,所有水电费均由其产生,并承诺庭后补交租期前后水电表照片作为佐证。然而,董某提交的照片中赫然带有“豆包 AI 生成”的水印,引起法官警觉。


进一步核查发现,董某关于水电表使用情况的陈述前后矛盾:起初声称水电表为单独使用,后在追问下改口承认房屋为“一梯两户”,两户共用同一水电表。面对法官质询,董某无法自圆其说,最终承认伪造证据,并向法庭补交了真实照片。


IT之家注意到,承办法官对董某进行了严肃的法治教育,明确指出:利用 AI 技术生成照片作为诉讼证据,已构成伪造重要证据,涉嫌妨害诉讼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此类行为可依法处以训诫、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;情节严重的,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。


鉴于董某在调查中主动坦白、及时纠正错误,法院秉持“惩教结合”的原则,决定以训诫方式处理,督促其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,切实增强诉讼诚信意识。同时,对其提交的伪造证据不予采信,案件将根据真实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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